2013年全国国际象棋少年冠军赛竞赛规程通知
一、 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海口市人民政府
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李成智国际象棋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海南省国际象棋协会
海口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待定
四、竞赛日期与地点:
比赛日期:2013年2月16日至23日举行。
比赛地点:海口市会展中心
五、参加单位: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体育系统各单位,报名表上必须加盖体育部门公章方可报名,否则无效。
六、竞赛项目:
全国国际象棋少年冠军赛
七、参赛资格:
(一)按照年龄段分成男、女各分为5个组别,共计10个组。
甲组(16岁组: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14岁组: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12岁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丁组(10岁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8 岁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二)各组别年龄大小及男、女性别不得更换。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最新规则执行。
(二)8—16岁组按照年龄段分成男、女各10个组别进行比赛。
(三)各组视人数,采用瑞士制或循环制,共赛11轮,每天2轮,8-10岁组比赛时限为每方1.5小时包干;12-16岁组比赛时限为每方60分钟,每步加30秒。
(五)采用电脑编排。
(六)各组报名人数如成单数,由承办单位负责补双。
九、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长和编排人选及部分裁判员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派任。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精干原则选派。
(二)仲裁: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为中国国际象棋协会1人,承办单位1人,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中选3人。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奖励男、女前16名(不足30人组录取前8名)。其中各组冠军荣获李成智杯一座,奖金2000元,前3名授予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奖牌和奖状,第4-16名授予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奖状。如人数过百的组,可增加获奖名次至32名发中国国际象棋协会的奖状。
(二)10、12、14、16组男、女冠军有资格代表我国参加当年的世界少年儿童分龄组冠军赛(“李成智国际象棋基金”将给予适当赞助)。
(三)各组前列名次,获得国内举办国际等级分赛的参赛资格。
(四)棋手可以取得的成绩申请相应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和中国国际象棋协会的技术等级称号,依据是《运动员技术等级条例》和《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条例》。
(五)男女各组获得优异名次者,可参加2013年全国国际象棋少年精英赛(具体详见相关规程)。
十一、报名与报到
( 一)报名表必须采用下发的标准格式 ( 见附件1)加盖参赛单位和体育主管部门的公章,否则无效;
( 二)报名后如有弃权、补报、换人者以书面形式并经大会批准,每变动一名需交纳5 0元手续费。报名后无故不参赛者取消下届比赛资格 ( 由各参加单位提供名单) ;
( 三)各参赛单位的领队、教练人数按参赛运动员1∶4的比率,即有4名运动员的单位,可报领队或教练1人,8人以内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以此类推。超编人员需事先报名,由赛区根据接待能力决定安排与否;
( 四)报名表须在2 0 1 2年12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 ( 以E x c e l形式填写)和传真发往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 五)报到时间2013年2月16日报到;离会时间2012年2月23日下午14点。
1.主办单位只接收用E x c e l形式填写发邮件E-m a i l :c h e s s_c h i n a@y a h o o . c o m . c n